正一派道士受戒修持次第

张宇初天师在《道门十规》当中指出:“行持之士,必有戒行为先”,意思是说,对于道士修行而言,持戒是最根本的第一步。

道教授箓,自古以来是“经、箓、戒”三者同时相授,只是明清以来世人重箓轻戒,再加上全真派王常月道长在同期创建了公开传戒仪式,两条线索持续并行至今,所以才有了今天这样一种“正一派不重视戒律”的错误印象。

刘仲宇教授在《道教授箓制度研究》当中指出:有的人不知就里,一看到张宇初说戒行为先,便以为他是受到全真道的影响。实际上还在全真道没有问世时,那些以传符箓为主的道派,就一直主张坚守,而且也正是他们,拟定了这些戒目。

而且全真道的三坛圆满大戒,实制定于王常月……王常月所制具体内容或者有不同,其意则唐代符箓道派早已发之。只是在明末清初才有全真传戒之说,而其戒条,也是以长期创造与流传的戒目基础上综合而成。

以道教授箓系统为线索,以张宇初天师在《道门十规》当中的指导思想为基础,根据今时今日的道门改革,笔者现将正一派道士在今天受戒修持的顺序稍作梳理:

1、皈依:按照古制及传统,学人初入道门,先授“三皈依戒”及“老君五戒”。

第一戒者,归身太上无极大道;

第二戒者,归神三十六部尊经;

第三戒者,归命玄中大法师。

——《三洞众戒文》

“老君五戒”出自《太上老君戒经》,乃是当年老君西出函谷关,授尹喜《道德经》五千言之后,又授五戒,分别为:

第一戒杀,第二戒盗,第三戒淫,第四戒妄语,第五戒酒。

戒杀戒盗,不必多言。

戒淫,“自非夫妻而行淫者,皆为邪也”,并且“夫妻虽非犯戒,过亦为淫犯。”

戒妄语:“若不闻不见,非心所了而向人说,皆为妄语”,并且“所说事与心相违也。复有绮言謟曲,反覆两舌”,都属妄语。

戒酒,“戒酒者,非身病,非法礼,皆不得饮”,除了生病服用药酒,或者重大法会礼仪活动之外,皆不得饮酒。

皈依道经师三宝以后,老君五戒是为入道修行的根本基础。

“老君曰:是五戒者,持身之本,持法之根。身本无恶,缘恶持戒,心净身清,可以奉法,故日法根者也”。

皈依2年以后,熟悉道教基本常识及基本经典,可以申请传度。

2、传度:后得师承,引荐传度,成为道士,授“九真妙戒”。

一者克勤,忠于君王(今改为“忠于国家”);二者敬让,孝养父母;三者不杀,慈救众生;四者不淫,正身处物;五者不盗,推义损己;六者不嗔,凶怒凌人;七者不诈,谄贼害善;八者不骄,傲忽至真;九者不二,奉道专一(《紫皇炼度玄科》)。

理论上来说,这个阶段的道士由于尚无箓职,天庭无名,因而暂时不俱备行法权。

因此,道士通过依戒行持,断恶修善,济世度人,积功累德,在传度2年以上,并取得社会认可的道教教职人员证书,方可申请授箓行法。

3、授箓:初授《三五都功经箓》,按照古制同时授“想尔九戒”——现改为沿用“九真妙戒”。

“想尔九戒”出自祖天师创教经典《老子想尔注》,皆从《道德经》原文引申而来,被视作最早的道教戒律,是对《道德经》的基本阐述;至于戒律的具体内容,则相对薄弱。不过,作为原始道教的戒律明文,再加上以《道德经》为理论基础,我们也可以从中看出,这九戒基本上是奠定了道教戒律在后世发展的基本框架:

上品戒文:‍行无为,行柔弱,行守雌勿先动;

中品戒文:行无名,行清静,行诸善;

下品戒文:行无欲,行知止足,行推让。

“想尔九戒”与其说是戒律,其实更象是道教核心经典《道德经》的规范性指导思想,可以指导,但是难以落实。诸如“行无欲”“行推让”“行无为”“行清静”“行知止足”等,根本无法具体落实,更遑论监督检查?

因此,正一派道士在今天初受《三五都功经箓》的时候,是沿用传度所受的“九真妙戒”。

4、授箓:初授箓3年以后,可申请升授《正一盟威经箓》,按照古制同时授“老君百八十戒”。

与“想尔九戒”的宽泛相反,“老君百八十戒”(出自《太上老君说一百八十戒经》,确实是白纸黑字180条规戒)在行为上指导上又过于繁琐。

举例:比如“(108)不得破坏见钱”,与“(6)不得妄烧败人一钱已上物”,本质上一致,都是杜绝浪费;又如“(4)不得淫他妇人”,与“(9)不得邪求一切人物”,以及“(80)不得淫泆佗妇,别离夫妻”等戒条,本质上一致,都是杜绝邪淫;另如“(44)不得自用”,“(45)不得自贵”,“(46)不得自骄”,本质上一致,都是强调清虚内守、去除自我傲慢。

如上案例,不必赘述。总而言之:首先,在“老君百八十戒”当中,指导具体行为的180条戒规在内涵上多有重复之处;其次,某些戒规无法适用于现代社会,如“(66)不得立小便”,当是与古代道袍服饰相关,于今并不适用。

针对这一情况,中国道协与龙虎山道协正在对之进行相应的浓缩和改革。

5、授箓:升授箓8年以后,可申请加授《上清三洞五雷经箓》,按照古制同时授“智慧上品大戒”;

6、授箓:加授箓12年以后,可申请加升《上清大洞经箓》,按照古制同时授“智慧观身大戒”。

一般而言,在道教授箓制度当中,随着箓职的提升,相应的戒规也就越严格。

但总的来说,包括“智慧上品大戒”“智慧观身大戒”在内,这些戒规的制定都是对“想尔九戒”的具体阐述,以及对《道德经》的进一步发挥(由于具体的戒文条目繁多,在此不便赘述,有兴趣者可自行上网查阅)。

由此可见,当年祖天师得老君传法授箓创教之初,通过朝奉《道德经》并制订“想尔九戒”,早已经在大方向上规划好了道教的基本发展方向。

戒与律

戒律戒律,虽然时常并称,但实际上戒是戒,律是律。

1、戒,止也,防也。止恶防非,护正摧邪。

《道德经》云:“五色令人目盲;五音令人耳聋;五味令人口爽;驰骋畋猎,令人心发狂”。可知日常社会生活当中诱惑繁多,容易滋生烦恼妄想,忧苦身心,所以入道者首先需要受戒持戒,保证自己不行恶业、不堕歧途,如此方能往正道保持前进。

如果说道教徒得道成真的途径是一座法桥,那么“戒”就是这座法桥之上的左右护栏,能够确保吾人在正道之上时时精进、步步前行,不堕旁门左道、不陷三途五苦。

2、律,天道也,天网也。律以制罪,正法准绳。

《道德经》云:“天道无亲,常与善人”,即言天地宇宙之间,自有律法,上至神人,下至鬼怪,皆从此律,《太真玉帝四极明科经》谓曰:“上检天真,中检飞仙,下治罪人”,善者奖之,恶者罚之,不别亲疏,没有特例。《道德经》乃谓曰:“天网恢恢,疏而不失”。

因此,道教各种“律法”当中,多以惩罚条例为主。道士受箓以后,天庭挂职,获得了替天行道的行法权,便能够以“法官”的身份依律驱邪,惩处那些在人世间为非作歹的妖魔鬼怪。

同时,道士在受箓以后虽然有了行法的特权,但同样受到天律的管辖,需要继续持戒修行,方能保持自身的行法资格,乃至得道登真;否则,如果道士不守戒律、荒废修行,那么道士受箓之后,依旧与常人无异。

——虚靖天师乃谓曰:“得之在修,失之在堕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