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无存想,存想非真法;无造作,造作为妖法;无叱喝,叱喝为狂法;无祝赞,祝赞为巫。妙合乎阴阳,动静、方圆是也。道贯乎三才,天地人物是也。水、火、木、金、土,应之以五行;东、南、中、西、北,运之以五方。天、地、水、火、风、雷、山、泽,配之以八卦。彼泥于术数者,凡书符时,以某事作用某窍,如是而按造化,如是而应生克,如此起笔,如此冲发,鬼神之机我得之矣。然不知太极未判之先,孰为阴阳?孰为三才?孰为五行?孰为五方?孰为八卦?故有道之士,撒手行持、不拘符篆。
道符者,天地之真信,人皆假之以朱墨纸笔。吾独谓:一点灵光,通天彻地,精神所寓,何者非符?可虚空,可水火,可瓦砾,可草木,可饮食,可有可无,可通可变。夫是谓之道法。师曰:符者,阴阳契合也。唯天下至诚者能用之。诚苟不至,自然不灵矣。故曰:以我之精,合天地万物之精;以我之神,合天地万物之神。精精相附,神神相依,所以假尺寸之纸,号召鬼神,鬼神不得不对。
符,朱墨耳,岂能自灵?其所以灵者,我之真炁也。故曰:符无正形,以炁而灵。知此说者,物物可以寓炁,泥丸莎草,亦可济人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