天枢院都司须知格 天枢院都司须知格,此篇为南宋净明道道书,收入《正统道藏》洞玄部方法类。内叙天枢院各级官员之品级、职掌及诠叙方法。全篇内容多已见于《太上净明院补奏职局太玄都省须知》一书。
天枢院都司须知格
天枢院都司黔法格式
一都事,缘七人,承受七录事申到文字。其有非泛,系七录事。轮日管勾,并属都司判押,为定也。
一七十四司,判官节员奏文迟滞,文案不明,以轻重罪之;稍重,申奏取旨。
一转牒,转送三界文字,违一刻,降一职;一时削两官;一日取勘任状;二日勒停;三日明白取勘。
一非泛定验,分下诸行法官及名山大川,事毕申奏。
一都司置铁鞭五尺七寸,责罚阴阳法官,小事科教。
一都司置小狱,断央阴阳小事,不合入天狱者,及承受制勘百神。
一都司印文云:天枢都录之印,阔二寸五分。
一纠察不当,都司责充右职;再犯落籍。
一纠察当,已赴正授,加遥勋住世者,即加算,授祖考六亲仙职。
天枢院都司官格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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