古代道士的等级制度及各自对应的法位
道士的位阶制度形成于六朝,至唐代基本完善。唐代道士根据受法教程而被传授经箓,对应于所受到的经箓的位阶而被授予相应的法位。其后的北宋继承了同样的传授与位阶制度。其后宋真宗咸平六年所编纂的《三洞修道仪》记载了五代到北宋初期的道士位阶。 《三洞修道仪》概括当时的道教位阶:“三洞科格,自正一至大洞,凡七等”。这个“七等”就指以下的七个位阶。 1.初入道仪(正一部道士) (1)录生弟子、南生弟子;(2)清真弟子、清信弟子;(3)知慧十戒弟子;(4)太上初真弟子;(5)太上正一盟威弟子·系天师某治某气祭酒·赤天三五步纲元命真人。 2.洞神部道士 (6)太上洞神法师。 3.高玄部道士 (7)太上紫虚高玄弟子;(8)高玄法师。 4.升玄部道士 (9)太上灵宝升玄内教弟子;(10)升玄真一法师。 5.中盟洞玄部道士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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